發佈日期:請問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應具備什麼條件?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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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居國外國民,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
(一)居住於有永久居留制度之國家或地區,具備下列條件者:
1、 取得僑居地永久居留權。
2、 在國外累計居住滿4年。
3、 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二)居住於無永久居留制度,或有永久居留制度而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具備下列條件者:
1、 取得僑居地居留資格連續4年,且能繼續延長居留。
2、 在國外累計居住滿4年。
3、 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三)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自臺灣地區出國,在國外合法連續居留10年並在僑居地合法工作居留4年以上,且能繼續延長居留者。
註:前述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之認定,由僑務委員會與外交部會商後每年定期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