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世界的「僑」樑 開啟多元文化之窗
一、依據本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規定,加入僑保之僑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就醫時,至全國各地具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診,並於繳納醫療費用後,檢附收據及醫療證明文件向承保機構(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承辦人:王俊勝先生,電話: (02)2326-1099#13484)辦理理賠,並無僑保特約醫療院所限制,可就近至健保醫療院所就診。
二、僑生加入僑保時不須向承保機構檢送健康檢查證明,爰無特別規範檢查特約醫療院所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