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規劃處分設四科及國會聯絡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政策研究科
(一)僑務政策發展及研析事項。
(二)施政方針及重要工作報告撰擬事項。
(三)僑務資料調查蒐集及分析事項。
(四)僑務學術與課程發展輔助事項。
(五)僑務年鑑及專書編纂事項。
二、管制考核科
(一)會務會報事項。
(二)施政計畫及個案計畫列管事項。
(三)出國計畫報告列管事項。
(四)文書流程管理稽核事項。
(五)行政院院會、院長指示及秘書長交辦等相關業務。
三、僑務企劃科
(一)本會獎章之審查及頒贈事項。
(二)僑務委員會議籌辦事項。
(三)僑胞返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籌辦事項。
(四)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籌辦事項。
(五)僑務歷史典藏業務。
四、證照科
(一)僑民身分證明核發事項。
(二)護照加簽僑居身分審核事項。
(三)僑民身分證明之法令研修及行政救濟事項。
(四)僑民有關國籍、兵役、入出境等相關法令研修、權益諮詢及協調服務事項。
(五)其他機關洽詢僑民身分證明等相關業務。
五、國會聯絡組
國會聯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