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資格要件
※法規依據(主管機關):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僑務委員會)
僑居地居留資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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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籍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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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取得僑居地永久居留權,且在國外累計居住滿4 年,並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2.居住於無永久居留制度國家或經本會公告認定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國家者,應最近4年連續取得僑居地居留資格且能繼續延長居留,同時在國外累計居住滿4年,並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
3.自臺灣地區出國,在國外合法連續居留10年並在僑居地合法工作居留4年以上,且能繼續延長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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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具具有我國國籍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我國護照、國籍證明書、父母一方具有我國國籍證明及本人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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