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我的友人移居美國多年,想瞭解僑民役男身分如何認定?持外國護照返國是否無需受兵役管制?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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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役齡男子僑民身分之認定,係以當事人所持我國護照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或向僑務委員會申請獲發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者認定之。
2.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惟具有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其兵役徵集,得適用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有關歸國僑民之相關規範。依該辦法規定,原有戶籍國民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自返回國內之翌日起,屆滿1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其持用外國護照或我國護照入國,在國內停留期間均應列入「屆滿1年」之計算,並無差異。前述「屆滿1年」之計算,以下列情形之一為準:
(1)連續居住滿1年(指在臺連續居住1年未出國);
(2)73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4個月達3次者為準;
(3)74年次以後出生之役齡男子,以曾有2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累積居住逾183日為準。另返國就學者,在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不列入前項居住時間計算。